有你的地方爱相随

有你的地方爱相随

说是小说2026-07-12 21:40:08
长大了我一定要娶你叶晓麦和林子峰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在同一所学校,就是距离家乡千里之外的大学,两人也考到了一起。若人生是一条未知的旅途,那他俩便是一直保持着同一方向的人。不曾背离,不曾中断。在叶晓麦的记
长大了我一定要娶你
叶晓麦和林子峰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在同一所学校,就是距离家乡千里之外的大学,两人也考到了一起。若人生是一条未知的旅途,那他俩便是一直保持着同一方向的人。不曾背离,不曾中断。
在叶晓麦的记忆中,她是欺负着林子峰长大的。
他们在同一个小区,小时的叶晓麦是大大咧咧的疯丫头,经常让妈妈头疼。记得第一次到林子峰家去时,他的书籍、唱片、物品都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妈妈张着的嘴久未合拢,在她的脑海中,从叶晓麦出生到现在,房间永远是一团糟。从此就动不动数落她,“你要多学学子峰……”每当这时,叶晓麦的心里对林子峰恨意就多一分,再见时便咬牙切齿,“死闷葫芦,向你学个大头。”明白真相的他总是抿着嘴笑着,眼睛里闪着一丝丝得意的光,于是叶晓麦的恨意更浓了。
放学路上成了叶晓麦泄愤、捉弄林子峰的最好时候。一出校门她连蹦带跳地往前冲着,兴奋时举起书包在头顶上来回挥舞,书本、笔哗拉拉象子弹样飞射出去,慢条厮礼的林子峰气喘吁吁跟在后面,边捡边喊,“麦子,别闹了。”
每当这时,周围会一阵齐声叫喊,“林子峰喜欢叶晓麦,林子峰喜欢叶晓麦。”学校的墙壁上、楼道的拐角到处都用白色粉笔写着这句话。
叶晓麦气极败坏地一边用抹布擦着一边没心没肺地问着林子峰,“他们说我们以后会结婚,是真的吗?”“当然了,长大了,我要娶你的。”林子峰说这话时,盛夏灼热的阳光洒在他白嫩的脸颊上,泛着一丝绯红。叶晓麦咪着眼睛瞅着他,裂开嘴傻笑着,“那我就嫁给你”
那年她七岁,他八岁。

妹妹笑眼弯弯
时间飞快,不知不觉叶晓麦和林子峰已是高中学生。叶晓麦成了身高160厘米满脸青春痘的涩涩女生,而林子峰的身高却踏步不前,两人走在一起,叶晓麦会夸张地弯下腰驼着背,忍不住叽叽咯咯地笑出声,这时便换作了林子峰咬牙切齿。
有段时间学校里流行认哥哥妹妹,叶晓麦看上了班里一冷酷帅气成绩却烂得一塌糊涂的林乐岩。一天她鼓足勇气写了张纸条偷放在他的桌洞内,上面只一句话,做我的哥哥好吗?叶晓麦紧张极了,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回音。放学了,她磨磨蹭蹭着,林子峰却比她还慢。“你走吧,我有事情。”却不料一向厮文的林子峰突然生了气,朝她大吼,“给人家写纸条,不害臊。”举到叶晓麦眼前的是她的那张纸条。“你、你凭什么拿走我的东西。”她气得眼泪都涌了出来。林子峰满脸通红,眼中也是泪光点点,“因为,因为只有我才能当你的哥哥。”瞅着眼前奶油娃娃样、白嫩皮肤、毛茸茸眼睛,说话尖尖细细仍是童音的林子峰,叶晓麦惊得下巴差点砸着脚。
成长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不到两年矮小白胖的林子峰忽然被骨头撑开了肩膀和胸膛,有了树一样挺拔的背梁、高出叶晓麦半头的身高以及干干净净的平头。林子峰一下成了一道风景,他是学习最好的男生,写的字也是清澈透亮,说话略带羞涩而少了任性张扬,男生女生都愿意亲近他。叶晓麦不仅对这些视而不见,反而时不时连讽带刺,“闷葫芦啊,人家是女大十八变,而你却是男大七十二变呢,哈哈……花果山才是你的家。”他听着,静静地抿着嘴笑着,脸上又漾起那惯有的丝丝得意。
一天,叶晓麦往家走着,正碰到隔壁班的罗琳,娇小婉约性格却火辣劲爆的她,曾多次公开传话全年级只欣赏林子峰。只见她扭答答凑上前来,故作神秘状,“昨天林子峰和我约会呢,不要告诉同学哦。”心里响起一声闷雷,一向大嗽嗽的叶晓麦顿感一种痛从身体内漫延开来,使得她不由得蹲下身去。
一只有力的手把她托了起来,“怎么了,麦子?”是林子峰。起身,抬头,一顿书包乱抽,“死闷葫芦,你竟然背着我搞这个?”泪决堤而出,她蹲在地上放声大哭,越哭心里越恐慌,这才发觉一个不想承认却实实在在的一个事实,那就是林子峰已在她的心里生根发芽根深蒂固。
从此叶晓麦与林子峰形同陌路。每次见他欲语还休的样子,她扭头就走,不给任何解释机会。高三容不得一丝喘息,学习的压力让两人暂时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终于走过了黑色的七月,成绩下榜时,叶晓麦和林子峰以优异的成绩迈进了同一所大学的门槛。
毕业联欢会上,林子峰送给叶晓麦一个笔记本,上面一张咪咪的小笑脸,只一句话,妹妹笑眼弯弯,哥哥一生不变。
那一刻,泪如雨下,十七岁,心事猛长的年纪,她懂得他。

是谁偷去了她的激情
大学时期的叶晓麦身高永远停留在了164厘米,乱蓬蓬的头发,单眼皮,鼻翼间散落着调皮的雀斑。身上永远大一号的白衬衫,随风飘扬,就象她的性格,我行我素,特立独行。而这时的林子峰身高已超过180厘米,白皙、瘦高,戴一副银丝边眼镜,温婉而含蓄,清雅而执着。对师长尊敬,对同学温和,大学里一帮女生为他神魂颠倒,他却不露声色和她们保持距离,除了叶晓麦。
叶晓麦嘛,对林子峰是满意的,他有俊秀的外表和一颗质朴的心,除了不够幽默和开朗,基本具备白马王子的必要条件,并且他的性格决定了他不可能朝秦暮楚。每次与林子峰走在校园小路上,迎面而来都是女生艳羡的目光,她会忍不住问那个问了N遍的话题,“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啊?”“麦子,这是N+1遍了。”“就要听嘛。”“小学一年级时,一个头发乱蓬蓬、吸溜着鼻涕的女孩傻笑着对我说,长大了要去南极和企鹅留影作纪念。那一刻我就爱上了那个满脑古灵精怪想法的傻女孩。”这时叶晓麦的心会飘扬起来,有林子峰这样死心踏地的男朋友,确实是人生一件赏心乐事。
但叶晓麦有时也会莫名的烦恼着。如果说林子峰是一只安全和呵护的蛹,那叶晓麦则是自由的蝴蝶,骨子里流淌着冒险的血液。无拘无束的她喜欢天马行空的生活。刚上大学时,她长吁一口气,终于脱离父母的管束了,可以玩通宵的电动、可以翘课泡书吧了、可以买一堆的漫画了,她想法很多却一件都未得逞,因为身边的林子峰。忽然发觉他比她的老妈还要牢叨和烦人。每天早晨,在人声鼎沸的食堂内他会在众目睽睽之下逼着她吃个鸡蛋,喝杯奶,不想吃时他会不动声色盯着你直到乖乖顺从。每天晚上雷打不动的电话,“麦子,不要耍懒,赶快洗漱。”在室友们哈哈声中她只好恨恨从床上爬起。每个周末,他会按时来她的宿舍,逼着她洗衣服,整理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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