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在斑马线上的幸福时光

刻在斑马线上的幸福时光

取此小说2026-06-18 05:13:43
(一)2005年,夏末秋初。我背着单肩包走遍了城市的每一条街道,脚步散漫而落拓。站在楼层顶部看落日,看的晕头转向,有点昏眩,幻想下落,悲惨的如同一只绝望的蝴蝶。那些散落在某年某月的幸福时光,那些遗失在
(一)
2005年,夏末秋初。
我背着单肩包走遍了城市的每一条街道,脚步散漫而落拓。
站在楼层顶部看落日,看的晕头转向,有点昏眩,幻想下落,悲惨的如同一只绝望的蝴蝶。
那些散落在某年某月的幸福时光,那些遗失在香樟树下一低头一抬头的微笑,那些卷起黄沙迷离双眼的日子,都在念念不忘的过程里因为一场风消失了。
谁的哭泣穿过树的阴影,谁的泪水渲染天空,只是凌晨喧闹的三四点,人们就相互告别,彼此离开。
白色单车碾过青葱岁月,一晃而过。看见忧伤划破寂寞的瞳仁,疼痛散落一地,看见快乐的孩子踏划板而过,一脸的欢愉,,如同碎裂的朝阳一样灿烂。
画板在墙角积满灰尘,面目模糊,手指长满老茧,尖锐的疼痛;忘了有多久,没有听自己最喜欢的歌曲了,CD机坏了,画笔断了,我难过的哭了。
狗穿过街道,悠闲而不再伸舌头,天凉了,夏天打马而过,我坐地铁穿行了一段距离,睡着了。
车窗完依然有风。晴天,傍晚,我遇见了谁,有怎样的对白。记忆如同散落一地的碎片,不再拼凑完整。我忘记了许多明亮而清澈的记忆,为了那些遗忘在静角的记忆,我拼命去找,脑袋疼痛,有种欲裂的感觉。
(二)
今天是躺在医院的第七天了,我每天棉队着红红绿绿的药丸,头上包扎着白布。眼前总是有一个陌生的女孩晃来晃去,床头的桌子上放着七只棒棒糖,阿尔卑斯的。瞳孔里最直接的颜色里纯白,没有一点杂质的颜色。
我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脑子里一行空白,如同清水冲洗后的干净。我不记得任何关于幸福关于疼痛怪于痕迹的影子。
我难过的想哭,可眼泪无法宣泄,我没有哭泣的理由。突然习惯了护士染黄的马尾,习惯了陌生女孩削的苹果块,习惯了黄昏她陪我一起听歌,直到暮色四合,没有人告诉我到底怎么了,我记不起从前,我每当想说话的时候,她总会用纤细的手指堵住我的嘴,于是我一直沉默,疑惑在脑中沉淀如沙,从凌晨到黄昏,从傍晚到黎明。
我已习惯了阿尔卑斯棒棒糖酸酸甜甜的味道,习惯了静静的看着那个陌生的女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如同漂浮的记忆。开始在黄昏的时候伫立窗前看落日,看大批眼里流泪。忘记了城市的繁华,看不见了车水马龙,只是开始和一个陌生的女孩一起吃早餐,面对她甜美的笑厣。
我不知道她趴在床前陪了我几个夜晚,我看见她的黑眼圈和眼里的血丝,开始有点心疼。白炽灯灯光下的记忆那么柔软,那么心酸。
(三)
我因为赌气,背着单肩包离家出走,天黑了时,自己如同一只脆弱而敏感的小猫——坐在路边哭了。
单肩包里有自己爱到骨子里的CD,还有棒棒糖。我看见远处温暖的灯光,默默的落泪。只是那些绚丽的色彩无法了解一个离家出走女孩的落寞与无助。原来人总是在寒冷的时候才去想那些温暖的画面,原来人只有在哭的时候才知道泪是咸的。
原本那些我们以为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事,总是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遗忘了。
直到有一天,墙角的画板上了绿苔,才知道自己终于放弃了,放弃了那些手沾满各种色彩的生活,放弃了那些在墙角勾勒色彩的生活,放弃了那些用碳素笔勾画风景的日子,放弃了那些与毛毛一起背着画板穿梭在街道且乐此不疲的日子以及在街心花园的那些逃课的日子。
以前和毛毛挺好的,习惯两个人一起画画,一起听音乐,一起逃课,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两个人逃课躺在草坪上看星星,那晚的最后我哭了,泪水流向了夜的尽头,我不知道毛毛是否闻到了青涩的味道,后来我们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校园长长的街道上芙蓉花瓣,一片一片一片,越来越多。
我不敢逃课了,这是我对毛毛说的最后一句话,因为我被批评了,我妈妈批的,第一次那么严厉,我差点哭了。毛毛听完话转身的时候我看见他满脸的忧伤。
后来我很少去画室了,我的画板躺在角落里,那么孤单。我没有勇气去拿画笔了,一根根铅笔凌乱的扔在那里,没有人收拾。我听隔壁的一个女生说毛毛很长很长时间没有来上课了,他有好几门功课需要补考,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再熬夜做笔记。我自己一个人跑到了操场,足球场地上的草坪枯萎了一片一片,我突然难过的想哭,想想以前毛毛陪我的时光,以及他踢球的姿势还有那些冬天两个人坐在看台上看的每一场雪花,堆的每一个雪人,只是阳光出来的时候,一切融化在那个有雪的季节。
那天中午我一个人坐在学校门口的餐馆喝拉面,被呛的流眼泪,一个陌生的男孩递给我一张餐巾纸,他说别哭了,我觉得好笑,可我没有笑,凭借陌生男孩的理由我哭了一场,如果哭泣可以换回毛毛,我宁愿流干眼泪。
夏天飘过的最后一场风,我离开了学校,我的玻璃杯碎在了画室,我的书包被我挂在了楼前的香樟树上。我不知道哪一天哪一个学弟或学妹会看到,一脸的兴奋。那些我曾经眷恋的东西都被我散落在了画室,我遗留给这座城市太多东西。毕业那天晚上毛毛喝了好多酒,我一个人站在街上等毛毛,等到街灯次第熄灭。
〈四〉
我从小就是一个落寞的孩子,有一双敏感的眼睛,喜欢站在阳台上看落日,站到双腿麻木。那天我给仙人球浇水,被刺破了手指,看着那些沁出的血液,没有疼痛,我就是这么一个脆弱的孩子。
2002年我从一个城市辗转到另一个城市,自己一个人,离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送我,包括薇薇,因为我的离开没有出现在任何人的日历上。我打电话告诉薇薇的时候,她说你等我去送你,我说我用的陌生城市的电话。两个人突然沉默了,我听到薇薇落泪的声音我差点哭了。
于是扬花一片一片,如同最凛冽的遗忘。放下电话,我哭了,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车站。手机的荧幕出现了熟悉的号码,可我没接,铃声响过整条街,最后的最后薇薇发了一条短信,我怕我会流泪,我关上手机,把卡取出,放进了单肩包,心里的难过一波一波。
我每天看似充实的活着,为自己安排很多很多的活动,只是为了覆盖薇薇留给我的记忆,明知道自欺欺人,可我仍勉强自己去做。手机的荧幕上再也不会出现薇薇的号码了,我强迫自己忘记,重新开始,哪怕自己有一天面目全非。我开始天天记日记,午夜的时候,有好多次流过泪,也许是灯光太刺眼,日记的空白处越来越少,而我的心事越来越多,我每天依然没心没
标签
相关文章